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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公司纪委赴招标中心开展警示教育

时间:2020-10-15 来源: 浏览量:

  为深入推进*风廉*建设和反腐败斗争,坚持全面依法治企,近日,集团公司纪委赴招标中心组织开展*风廉*警示教育活动。

  会上,集团公司纪委工作人员宣读了原招标中心*委委员、副总经理陆某某的法院判决书。2012年至2015年期间,陆某某利用职务便利,通过制定有利于中标人的招标文件和评标方法,使他人顺利中标,收受中标人给予的好处费共503万元。陆某某因犯受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。

  会议要求广大职工干部引以为戒,一是要以案为鉴、以案促改。要以陆某某的反面案例为警示,“勿为名累、勿为利锁、勿为权迷、勿为欲困”,一旦恃权轻法、心存侥幸,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;二是要严格遵守*的纪律。要坚持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通过对*内监督条例、纪律处分条例和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,扎实有效地促进*风廉*建设和反腐败斗争;三是要强化廉洁从业意识。树立正确的利益观,要抗得住诱惑,坚持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。要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公私分明。

  通过警示教育,招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表示将以陆某某的反面典型为镜,不断筑牢思想防线,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,在利益诱惑面前保持清醒,深刻汲取“不守纪律、不讲规矩”的教训,心存敬畏,管住小节,用纪律规矩严格约束自己。

  招标中心领导班子成员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、全体*员以及财务人员共50人参加此次警示教育活动。(纪检监察室)